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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来自东方网2月17日消息:4年前,一场商标官司让苏州人大吃一惊,一位外地商人竟然把“碧螺春”注册为香烟商标。日前,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终于有了结果,苏州赢了。
2003年12月,时任苏州市茶叶协会会长的汤进红在国家商标局网站上发现,“碧螺春”这块金字招牌被一个姓孙的商人申请注册成烟草商标,已经通过了初步审定,并开始在网上公示3个月。时间紧迫,苏州市茶叶协会立即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,开始了这场“商标官司”。
日前,汤进红终于收到了国家商标局的裁定书:烟草类碧螺春商标不予注册,这给他4年来的担忧画上了一个句号。但可惜的是,孙某当初用“碧螺春”共申请了10大类商品的注册商标,其中除了烟草和饮料两大类被驳回以外,其他八大类都注册成功,包括服装、家具等等。
专业人士建议,老字号品牌如果要避免类似的抢注,应采取全类注册办法,即注册所有商品类别,或尽早向相关专业机构咨询。